你能接受自己喜欢bdsm,但未必能接受自己的孩子喜欢。很小的时候,大概小学五年级左右,班里和我关系最好的小伙伴每个周末都来我家里玩电脑。在那个日光渐趋温和的下午,我们正商量好准备一路打通《天之痕》的通天塔时,却突然停电了。我和小伙伴坐在一张椅子上,面对着“嗡”地一声黑掉的屏幕,百无聊赖。
父母都不在家,看着还为时尚早的时钟,我们决定另找些别的事情来玩。虽然我们同龄,但他比我要矮上许多,我就从我妈的鞋柜里找了一双高跟鞋给他,告诉他矮的人都穿这个,穿上之后就可以变高。
那天下午稀松平常,没有彗星出现,也没有狂风乍起,只有普通的日光从窗户的缺口洒进来,我注视着他慢慢地把只有半个高跟鞋大的脚塞了进去,然后跻拉着巨大的红色高跟鞋,在地砖上缓缓划着移动。
那滑稽的样子让我忍不住爆裂出笑声,“哎呀你这样扭扭捏捏还真像我妈。”他一听这话,反而更带劲了,一边走一边扭动起腰肢,“这样呢?是不是更像了?哈哈哈哈?”
我打开我妈的衣柜,翻出一个胸罩,绕在他身上,“哎,你别动,我帮你打扮下,还能让你更像。”口红、丝袜、发卡,在我年少的认知里,所有和女性相关的物品都被我翻了出来,并用到了小伙伴身上。甚至包括我妈的电动玩具也被我翻出来让小伙伴别在裙子上。
欢笑洋溢之时,我妈回来了。正当我准备得意洋洋地准备和她介绍我的作品时,我妈瞥了一眼,脸色立刻就黑了下去。
“吴xx,你来我家怎么净干些变态的事啊?上次把我鞋带全抽了还没找你算账呢!这个,还有这个,这些是你一个男孩子该玩的东西吗?”我妈解开他身上的胸罩和裙子,拿在手里质问他。
小伙伴可能被我妈的黑脸吓坏了,都没有来得及解释,直接哭了起来,我妈把他拉到卫生间洗了把脸,然后准备送他回家。
临走之前,日光已经变得有些暗沉,但照在身上仍有余温,我至今仍记得我妈凑到我耳边小声对我说,“我送他回家,你自己一个人好好呆着,不许学他干这么变态的事!”
于是“变态”这两个字便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,我坐在仍未来电的电脑前面,黑色的屏幕里倒映着自己,我身上微微冒着虚汗,一遍遍告诉自己,变态是不对的,自己千万不能成为变态
到初中的时候,机缘巧合被我妈发现了自己MP4里存着的A片,有些标题就很重口味,因此母子之间再一次尴尬地聊到变态这个话题。
我躺在床上,天花板的日光灯上有飞蛾在飞,我问我妈,“如果你的儿子真是个‘变态’怎么办?”
我妈叹了口气说,你总归是我儿子啊,又不能抛弃你,但妈妈一定会找最好的医生帮你治病。就算倾家荡产砸锅卖铁也会帮你治好。
我妈说完眼眶都红了,理论上我也应该被这个回答感动,然后洗心革面起来。但其实我并没有,我只是盯着日光灯上的飞蛾看了一整晚。
至今,我仍未告诉我妈,我在做绳师48号这件事,即使我身边的朋友已经全知道了。